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
交通部鐵道局勞務承攬派駐勞工申訴機制
一、受理申訴方式及流程:
- 派駐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,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,向本局勞務承攬契約之履約管理單位或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,並提供具體事證;如以書面提出時,應載明具體申訴事項、姓名、服務單位名稱、聯絡方式含電話、住址、電子郵件等(「派駐勞工申訴單」請於本局網頁首頁>服務專區>通報專區>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頁面下載)。
- 向本局提出申訴者,履約管理單位於受理後2週內,應會請相關單位共同派員訪查申訴內容,進行查證及檢討。如承攬人有明顯違反勞務承攬契約,履約管理單位將儘速依契約條款辦理;必要時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處理,並於受理後60天內回覆當事人。
二、勞務承攬申訴窗口及電話:
- 履約管理單位:
- 清潔維護 黃亭蓁 (02)8072-3333分機8651
- 保全勤務 徐秀琴 (02)8072-3333分機8655
- 駕駛勤務 蔡玟琳 (02)8072-3333分機8644
- 駐點維護 周瑜雯 (02)8072-3333分機8225
- 傳真 (02)8969-1567
- 秘書室主任 專線 (02)8969-1571
- 政風室主任 專線 (02)8969-1538
-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(02)2960-3456分機6529、6539
- 勞動部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:1955
相關法規
申訴表單下載
上架日期:
113-11-13
資料維護單位:
秘書室
本頁最後更新日期:
115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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